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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制度间互动的因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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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homas Gehring,德国班贝格奥托-弗里德-里希大学;Sebastian Oberthur,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研究所。
来源:Gehring T, Oberthür S. The Causal Mechanisms of Interaction between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15, No.1, 2009, pp.125-156.
导读
近年来,随着全球治理挑战不断升级,各国在气候变化、贸易、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合作愈加频繁,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数量庞大的国际制度,而国际制度之间的互动也成为理解国际关系和政策制定的重要议题。
本文探究国际制度互动(Institutional Interplay),以认知互动(Cognitive Interaction)、承诺(Commitment)、行为互动(Behavioural Interaction),以及功能性联系(function linkage)为研究变量,探讨制度间相互影响的因果机制的不同路径,构建互斥的模型以分析现实世界中的互动情况,阐明国际制度如何对彼此的发展和有效性施加因果影响。通过模型构建,本文章提供了一个分析国际制度互动的框架,更好地梳理多种国际制度如何互动,也为后续国际制度复合性的相关研究做出重要理论贡献。
制度互动的因果关系及因果机制
1. 建立两个制度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某个国际制度(来源制度)影响另一个国际制度(目标制度)的发展或有效性,那么就存在制度间互动。因果关系在互动中表明,在目标制度或其议题领域内观察到的效果可归因于另一个制度。为了确定一起国际制度互动事件,应识别三个要素(1)作为自变量的来源制度(或其特定组成部分或决策);(2)作为因变量的,受到来源制度影响的目标制度(或特定组成部分);(3)用以解释所确定的效果的,来源制度和目标制度之间的因果关系。
若出现一个情境包含多个具有不同因果关系的情况,则必须分别对这些案例进行分析。首先,两个制度可能同时涉及多个性质不同的互动案例;其次,几个制度可能以各种形式相互互动;第三,两个或多个制度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共同演化”的现象。
制度互动案例的后果对目标制度可能是有益的、不利的或中性的。由于制度互动的主要效果发生在目标制度,因此应主要根据该制度的主要目标进行评估。一方面,若制度互动的效果支持目标制度的目标,那么它们将在所涉及的两个制度之间产生协同效应(synergy)。另一方面,它们与目标制度的目标相悖,那么将导致干扰。而如果互动的效果既不明显阻碍也不增强目标的实现,则属于不确定或中性效果。
2. 制度互动的因果机制的探索
本文认为因果机制将行动者的微观层面与制度的宏观层面联系起来,阐明了行动者将影响力从一个制度转移到另一个制度的路径。其中,学界一个典型的因果机制涉及三个步骤,如图1所示。它不是仅在宏观层面上分析现象之间的关系,而是试图建立宏观层面的事件或条件如何影响个体(步骤1),个体如何吸收这些宏观层面事件的影响(步骤2),以及多个个体如何通过他们的行动和互动产生宏观层面的结果(步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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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制度互动的典型原因机制的组成部分(译者自制)
制度互动中为了有效的影响力,来源制度必须以集体知识或规定、禁止或允许行为的规范的形式产生适当的输出,输出可能会产生相关行动者的行为改变,最后行为改变可能会对最终治理目标产生影响。如图2所示,这些因果机制在来源制度的有效性输出至不同程度后才会转移到目标制度(粗箭头所示)。其中两种因果机制对目标制度的规范性发展产生影响,位于输出层面。另外两种因果机制则直接影响目标制度在其自身问题领域内的表现,而无需事先调整其规范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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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因果机制和有效性水平(译者自制)
认知互动的因果机制
1. 基本原理
认知互动(Cognitive Interaction)基于知识和思想的力量,可以被视为一种特定的制度间学习形式。一个制度内产生的信息、知识或思想可能会改变另一个制度内决策者的认知,从而显著影响该制度的决策过程。
通常而言,认知互动是所有因果机制中侵入性最小的,因为学习行为无法强制。因此,来源制度一般不会对目标制度的决策者施加任何压力。认知互动可分为两种形式,取决于目标制度内的学习过程是由来源制度无意或有意触发,这两种类型在发生的先决条件和预期互动效果的质量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
2. 无意中触发的认知互动:政策模型
当认知互动是无意触发的,目标制度的成员会自愿将来源制度的某些方面作为政策模型。在《蒙特利尔议定书》(Montreal Protocol)的案例中,其合规制度为《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关于气候变化合规制度的谈判产生了影响,因为它提供了监督实施处理案件的模型政策。任何其他制度的任何安排、决策或科学或技术信息都可能作为政策模型,同时,模型类型的认知互动可以发生在任何两个国际制度之间,无论它们的成员或议题领域是否重叠。
通常行为者会避免采用那些可能破坏其共同期望的政策先例或解决方案,然而在极少数情况下,行为者也可能学习如何故意阻碍有效性。
3. 故意触发的认知互动:请求帮助
认知互动也可能表现为一个制度有意向另一个制度请求协助的形式。来源制度有时选择引导目标制度内的行为者关注其尚未充分考虑的特定方面,因此,目标制度的行为者认识到对其制度进行调整可以增强来源制度的有效性。例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向世界海关组织(WCO)请求协助实施和执行其贸易限制,而WCO也相应地调整了其海关法规。在请求协助的情况下,来源制度对于学习过程有很大决定权。
但同时成功请求协助的前提条件比从政策模型中学习更加苛刻,一方面,成功的请求以相关制度管辖的议题领域存在显著重叠为前提。另一方面,所请求的政策调整必须对目标制度有利,或至少是中性的,因为目标制度的成员通常不会自愿损害其自身利益。
承诺互动的因果机制
1. 基本原理
通过承诺的互动基于国际规范的力量。在一个制度下作出的承诺可能会促使行为者修改他们在与另一个制度相关议题上的偏好和谈判行为。这些修改反过来也可能会影响该制度的决策过程。
这种承诺互动的因果机制需要一定条件,首先,互动制度的成员资格和议题领域有一定的重叠,若没有议题领域的重叠,承诺就无法修改国家在与目标制度相关议题上的偏好;并且,互动制度必须在某些重要维度上存在差异,只有原本重叠的制度在成员资格、目标或治理工具方面存在差异,才能为互动创造动力。通过承诺的互动有三种不同的类型,且都在内在逻辑、具体前提条件以及预期效果方面存在深刻差异。
2. 基于不同目标的承诺所产生的相互作用:司法界定
当两个制度成员相似但目标不同,却处理同一组问题时,就会产生划分管辖权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可能会根据另一个制度的存在来调整其中一个制度的政策、规范和义务。在划分管辖权的情况下,相关制度的成员处于一种“混合动机”的情境,一方面,双方都对某种形式的管辖权分离有共同兴趣,以避免监管竞争和效力的损害。另一方面,制度的支持者对解决方案也会存在偏好的相互冲突。
若要在一个已有领导制度的领域推行一个新的目标,创造“战略不一致”将尤为重要,来源制度通常会侵犯目标制度的管辖权,因此,目标制度的效力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削弱,只有当一个制度明显占主导地位时,才可能期望问题领域的友好划分。
3. 基于不同成员身份的承诺进行互动:嵌套制度
嵌套制度(Nested Institutions)之间的互动构成了一种政策扩散机制,当一个制度的成员是另一个制度成员的一部分,那么两个具有相似目标和监管手段但在形式上独立的制度就彼此“嵌套”。
嵌套制度之间理想的互动类型基于以下因素。首先,即使处理相同的问题,成员构成不同的制度也可能达成不同的义务,在较小的(区域性)制度中达成协议通常比在较大的(全球性)制度中更容易,因为参与者数量越多通常意味着利益异质性越大。其次,在来源制度中达成的承诺使其成员的偏好更趋于一致。第三,基于其共同承诺,较小制度的成员在较大制度内的谈判中形成了天然的联盟。因此,联盟协调一致的立场更有可能构成某种“焦点”,使预期围绕其收敛。但是,这些因素的存在只是嵌套互动出现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嵌套制度之间互动的逻辑表明,其效果将在很大程度上支持目标制度的有效性,因为制度的相似或相同目标产生了相容的优先事项,并使得破坏性效果发生可能性极小。
4. 基于不同治理工具的可用性的承诺进行互动:附加手段
将一个承诺从一个国际制度转移到另一个追求相同目标且成员相同的制度,若这一转移同时能激活目标制度所拥有的额外治理工具(additional governance instrument),那么对于国际治理而言意义重大。
激活额外手段的互动出现依赖于两个主要条件。首先,在一个制度内对某项义务作出承诺的行为体需要将这一承诺转移到另一个制度,由于二者之前在来源制度内已就该义务达成一致,因此这一转移相对容易。然而,仅仅扩散本身并不会对两个制度共同成员的行为产生显著影响,因此还必须动员一种额外的治理工具以提供新的激励。
额外手段类型的互动通常会提高所涉及的两个制度的有效性。如果承诺的扩散激活了额外的治理工具,它将支持目标制度的有效性,同时也会自动促进来源制度更有效地实施。
行为互动的因果机制
行为互动(Behavioural Interaction)基于跨制度领域行为的相互依赖性,来源制度触发行为变化,这些变化影响目标制度的实施。这一因果机制位于结果层面,并影响目标制度在其自身领域内的表现。
行为互动的发展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来源制度必须产生一项输出,例如一组规定或禁令;其次,相关国家或非国家行为者必须根据该输出调整其行为;第三,来源制度触发的行为变化必须与目标制度相关。行为变化可能与两个领域都相关,或者可能促使目标制度领域内进一步的行为变化。第四,这种行为效应必须与目标制度的有效性相关。
行为互动有两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首先,它要求来源制度实际上对相关国家或非国家行为者的行为产生影响。其次,所涉及制度管辖的问题领域必须足够接近,双方需对彼此有一定重要性。
在结果层面,若行为互动是由所涉及制度的不同目标驱动的,将导致目标制度的破坏。但如果行为互动依赖于所涉及制度的不同成员身份,将总是产生协同效应。当行为互动是由所涉及制度可用的不同治理手段驱动的,也大概率会产生协同效应。
影响层面交互作用的因果机制
影响层面的互动来源于相关制度最终治理目标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制度的最终治理目标,会直接受到另一个制度最终治理目标所产生的副作用的影响。因此,影响层面的交互作用就会对目标制度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与行为层面的互动不同,制度间的相互影响并不依赖于目标制度领域内相关行为者行为的改变(见图2)。相反,其依赖于两个相关制度最终治理目标之间的功能性联系(function linkage)。
影响层面的互动主要有以下步骤。首先,来源制度产生输出;其次,在该制度管辖的问题领域内,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根据这一输出调整其行为;第三,这些行为变化影响来源制度的最终治理目标;第四,这种影响对目标制度的最终治理目标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其有效性。
国际制度最终治理目标的功能性联系可能是稳定的,但也可能在长期内发生变化。因此影响层面互动对目标制度的影响可能是协同的、破坏性的或不确定的,目前而言,本文未能提出由这种因果关系机制驱动的理想类型案例。
因果机制和类型的排斥性和概括性
国际制度之间的互动是由数量有限的、截然不同的因果机制和具体的理想类型所驱动的,这些机制都有其内在的逻辑、发生的条件以及预期的效果。
前文所述的一般因果机制是通过演绎法得出的、相互排斥的模型,因此,其一般适用于某个特定案例,而混合案例发生的可能性较小,因为这些机制位于三个不同的有效性层面,并涉及不同的行为者。一个制度的决策过程几乎不可能受到除知识(认知互动)和另一个制度产生的义务(通过承诺的互动)之外的系统性影响,同样,直接影响目标制度行为表现的互动将始终源自来源制度的行为效应。受到案例样本来源的影响,本文提出的因果机制和理想类型一般适用于国际治理中制度互动的研究。
结论
本文构建的制度互动概念框架聚焦于所涉及国际制度之间的因果关系,以行动者为中心的方法将互动归因于相关行动者的“法庭选购”(Forum Shopping)活动,指出了制度为“法庭选购”创造的机会及限制,并展示了行动者如何将影响力从一个制度传递到另一个制度。
在国际制度复合性研究的未来发展中,因果链和集群是国际治理制度相互交织结构的两种典型模式,这些结构源于制度间的互动,既反映了国际社会的规范性期望,也定义了特定国际关系问题领域中相关制度之间的分工。
本文所提出的方法可以系统地用于探索更复杂的制度间互动情境及其特性,这些案例可能以非常规的方式相互影响,从而产生整体的新特性,希望最终能够研究由多个互动案例组成的制度复合体。
词汇积累
Causal Mechanisms
因果机制
counterfactual scenarios
反事实情景
jurisdictional delimitation
管辖范围
Overlapping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国际制度重叠
strategic inconsistency
战略不一致
Synergistic
协同性
forms of coexistence
共存形式
译者:梁璋菡,国政学人编译员,吉林大学公共外交学院外交学专业。
校对 | 任淼植 曾庆鸣
审核 | 施 榕
排版 | 张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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